國家對墓的規定有:積極地、有步驟地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殯葬用地,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在實行火葬的地區,國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處理骨灰。包頭公墓哪家好大家清楚嗎?九龍園帶大家簡單的了解下!
我國法律對修建墳墓的規定則散見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以及各地自行出臺的《<殯葬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之中。
《殯葬管理條例》
總則
頭一條:為了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殯葬管理的方針是:積極地、有步驟地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殯葬用地,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對墓地的規定
第三條: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全國的殯葬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殯葬管理工作。
第四條:人口稠密、耕地較少、交通方便的地區,應當實行火葬;暫不具備條件實行火葬的地區,允許土葬。
實行火葬和允許土葬的地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并由本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報國務院民政部門備案。
第五條:在實行火葬的地區,國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處理骨灰。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實行火葬的具體規劃,將新建和改造殯儀館、火葬場、骨灰堂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和基本建設計劃。
在允許土葬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應當將公墓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規劃。
第六條:尊重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自愿改革喪葬習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聲明:文字圖片均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謝謝!